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东西问丨旅比科学家宋志伟:为何越是在当下,越要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中新社布鲁塞尔1月31日电 题:旅比科学家宋志伟:为何越是在当下,越要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中新社记者 德永健
以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推手”形容宋志伟并不为过。作为计算机专家,宋志伟旅居比利时已有37载,现任IBM(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合伙人,统领IBM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的软件测试业务,是这家跨国巨头在欧洲地区为数不多的华人总监。
繁忙工作之余,宋志伟致力于推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2022年11月,在宋志伟的组织下,2022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办欧洲专场活动,来自17个国家的150余名专家学者、青年科学家代表等齐聚一堂,分享在生命健康、数字经济、新能源等领域的前沿进展,激励青年科学家创新创业。
自2019年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发起,这是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首度“登陆”欧洲。宋志伟坦言,此次欧洲专场活动无论是会议规模还是嘉宾规格都超出预期,活动发出的《联合行动倡议》亦得到积极响应,会场涌动的“热情”让他感到“越是在当下,越要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近日,中新社“东西问”专访宋志伟,探讨相关话题。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欧洲专场活动不仅成功举办,而且超出预期,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宋志伟:这说明人们都关心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认为这是好事。比如这次活动共得到22家欧洲本地科研院所的支持,包括欧洲研究和创新中心、欧盟科研人员服务中心等顶尖院所,参与院所的数量比预想多。
在专题报告环节,包括3名院士在内的15位专家学者担任演讲嘉宾。这3名院士都是各自领域的“学术带头人”,会后的反馈非常好。
为了鼓励对话、行动和改革,活动发出《联合行动倡议》并得到积极响应,一些代表提议来年可以把会场放到他们的国家,还有代表希望加大参与力度,这表明大家对活动是认可的。
2019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在浙江温州举办。王刚 摄中新社记者:您多年致力于推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为什么这次把目光转向青年科学家?
宋志伟:从科学的角度来说,青年科学家可能更着眼于基础科学,着眼于青年之间的合作,表面上看不太会涉及类似5G、量子计算这些具有战略意义的课题,但他们更开放,更有活力,代表着“科学的未来”。
另一方面,科学界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我们那个年代,科学技术不像现在这么发达,科学家的成长大多“按部就班”,如今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位年轻人都有可能做出大事,只要有好的想法,能把自己的东西付诸实践,就可以走进市场。
所以,这次欧洲专场活动希望搭建一个平台,帮助青年科学家获得更多人力、财力等资源创新创业;这些创新不一定局限于基础科学领域,如果在应用科学领域实现创新,不仅可以造福于现实生活,也会推动现代科学发展。
《2020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宣言》在浙江温州发布。钱晨菲 摄中新社记者:为什么越是在当下,越要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宋志伟:我想援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论有什么分歧,谁也不能把谁“逐出地球”。对青年科学家而言,这些年轻人在会场上相识,总有一天这些国际交流的经历会融入成长历程,让他们看待世界的胸怀变得更加宽广,从而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向前推进。
反之,如果想“画地为牢”,人为割裂,当今世界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也不允许。以我供职的IBM为例,过去是按市场需求划分组织架构,比如分成金融、通信、政府采购、工业制造等部门,但现在无论是金融还是通信,都要用到“云技术”,互相关联,由统一的“云平台”主导。
从这个意义上说,必须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现在科技创新可能来自世界各个角落,如果交流渠道多,覆盖范围广,竞争力会变得更强;只想把自己限定在某一领域或特定地理空间,已经不可能了。
工作人员在湖南省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中心机房进行设备运行巡查。李科 摄中新社记者:如何克服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中的困难和阻力?
宋志伟:国际环境带来的阻力一直都有,只不过当下显得比较突出。我曾告诉团队,重要的是“找准定位”,如果出发点是想让“地球村”变得更好,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福祉服务,就会很有底气,这样的国际交流合作永远都不会错。
与海外人才交往,需要以诚相待。在征集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时,作为专业人士,我会跟踪项目在中国落地情况,不会中途撒手不管,也不会刻意隐藏什么东西,只有遵照专业、透明原则,才能彼此建立互信。
另外,要有开放心态。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中,很多时候即使不是学术交流,哪怕是朋友间的交流,对科研创新都有帮助,所以一定要“往外走”,跳出“舒适区”,不同观点和不同文化背景互相接触可能发生碰撞,但也会让科学家受益匪浅。(完)
受访者简介:
宋志伟,旅比计算机专家;1986年赴比利时留学,1997年加盟IBM(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现任IBM合伙人;2016年出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欧洲海智创新创业基地主任;去年11月,组织举办2022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欧洲专场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